Kanzlei Reichard & Heinz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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契約法

在所有涉及到契約法的問題上,我們為中型企業、工業企業及配件供應公司提供服務。

在國際業務中,開展合作往往首先是簽署保密協議(Non Disclosure Agreement,簡稱NDA)。對這些保密協議要特別謹慎地進行檢查,因為在這些保密協議中可能會包括在今後無法透過談判撤銷的條款。這些條款中包括:會累積的違約金,金額可高達一百萬歐元甚至更多;在還沒有完全確認是否合作之前的專利權轉讓;約定自己完全不了解的適用法律體系(例如約定新加坡法律或者澳大利亞法律),或者約定今後無法在普通法院進行訴訟的仲裁法庭條款。

在簽署保密協定之後,通常是簽署意向書(Letter of Intent,簡稱LOI)。對此同樣要謹慎檢查,核實意向書只是一份沒有制約力的文件,或者是規定如果不遵守意向書會承擔賠償責任,或者規定有承擔賠償付出費用的責任。視專案的不同,這些費用有可能會高達幾十萬歐元。根據聯邦最高法院的裁定,必須對各個具體情況進行分析,檢查是否已經有具備制約力的約定,也就是說是否已經簽署了預約或者甚至已經簽署有制約力的主契約。

通常也隨之進行關於簽署品質保證協議(QSV)的談判。這種品質保證協議很容易導致供應商承擔賠償責任,例如在品質保證協議中規定了品質保證方法,但供貨企業卻根本就沒有所要求的品質保證方法。此外,如果供應商對品質目標作了承諾,但供應企業在技術上卻完全達不到約定的品質目標,則供應商要承擔賠償責任。

除了上述的文件之外,我們也為您制定且修訂供貨契約、框架契約和按需供貨契約。

當然,在發生法律糾紛的情況下,我們也為您庭外及法庭糾紛解決提供支援,包括獨立的證據程序或者在法庭的民事訴訟。